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河南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河南日报记者赵振杰
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的新业态,没有现成模式可以遵循,需要通过制度、管理、服务创新,完善生态体系,赋能产业发展。
从2016年获批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至今,河南在制度和模式创新上有哪些成功的探索?9月18日,记者采访了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
“总的来说,我省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在监管制度、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监管制度方面,我省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首创“电子商务+行邮监管+保税中心”通关监管模式(即“1210”跨境保税进口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和电商企业实行“双分级”、差别化监管,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郑州模式”,目前已在国内其他综试区复制推广,并为世界海关跨境电商标准框架的制定提供了借鉴。在特殊监管区允许多类型商品在同一个场所内进行存储和商业处理,实现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区域出口、一般出口4种零售进出口模式同区作业。2020年正式启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监管试点,推动跨境电商B2B企业便利化通关。
在业务流程方面,率先采用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三单比对”,推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我省加快建设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流程“串联”改“并联”,实现企业通关数据共享共用,线上“一次申报”,线下“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同时,创新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抽查制度“双随机”、“7×24”小时无休作业等措施,对跨境电商产品“即报即备”“即查即放”,跑出了日均处理能力1000万包、通关速度500单/秒的“河南速度”。
商业模式方面,河南探索发展“一馆多模式”“一馆多业态”跨境电商O2O零售商业模式,跨境商品“立等可取”,建起了市民家门口的“世界商品超市”,开辟了新的消费渠道,满足了大众个性化消费需求,丰富了人民群众生活。早在2018年,河南就创新产业生态培育模式,启动E贸易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并推动“1210”进口模式向境外复制,进一步叫响“买全球、卖全球”河南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