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本级正式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战略部署要求,近日,青岛市市本级正式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审服务。
一、网上预审首期开通业务
网上预审首期开通业务包括新建商品房屋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和二手房屋买卖转移登记,目前覆盖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二、网上预审的办理流程和时限
市民登陆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审平台,实名认证通过后可直接上传登记材料申请预审。预审人员在线审核上传的申请材料,外网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网上预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巫峡路9号)网上预审现场确认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和确认,现场确认无误并缴清税费的,当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具体流程如下:
新建商品房屋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图:
二手房屋买卖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可以使用手机或者电脑完成申请预审业务。申请人完成网签合同信息验证后,手机拍照个人身份证、登记申请书和网签合同主要页面后上传至网上预审平 台。新建商品房屋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两类预审业务由购房人单方申请;二手房屋买卖转移登记的网上预审业务首先由卖方提交预审申请,卖方预审申 请完成后,需买方登陆预审平台补充买方申请材料。
三、特别说明
1.市民首次在线办理预审业务时,需登陆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账户注册和实名认证。目前提供三种实名认证方式:支付宝实名认证、银联实名认证、社保实名认证。
2.市民要办理预审业务,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www.qdfd.com.cn),点击“网上预审平台”;手机用户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不动产登记”进行办理。
3.预审申请提交后,预审人员会对预审材料进行在线预审核,如果预审材料需要申请人补正,预审系统会短息通知申请人补正预审材料,申请人登陆预审平台完善预审材料后可再次提交预审申请。